第十三章 魂梦(上)-《众神众生》

    文莱正往卡哈城方向疾驰着,要是胯下这马是只风系魔兽就好啦!文莱心里想着,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大拇指上的珠子,嗯?不对!怎么光芒越来越弱?方向错了?文莱本来放下的心又一下提到嗓子眼上了。不带这么玩人的啊?赶紧勒住缰绳,文莱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想着,不对!文莱眼中精芒一闪,调转马头朝着刚刚那支佣兵队伍赶去。

    耳畔风声呼啸,文莱赶紧一低头伏在马背上。奶奶的,什么情况!正待起身查看,胯下战马一声悲鸣,歪歪扭扭向地上栽去。文莱那双长到畸形地双臂撑在马背上一用力,凌空跃起,顺势抽出藏在靴子里面的两把匕首,迅速朝脑后挥出。“叮当”一声脆响,文莱借势在即将到地的那匹劣马马头一踩,身形急闪,径直前冲。落地后回身看到两个彪形大汉,恨得牙痒痒。老子这是有多倒霉?还能碰到抢劫?一看这匹劣种角马也不该抢我啊!

    文莱看了看拇指上的珠子,已经彻底没了光泽。文莱缓缓抬起头来,怒极反笑,“我干你大爷的!你们最好给我一个让我不杀你们的理由,老子虽然十几年不杀人了,不代表老子没脾气!”

    那两个彪形大汉却没二话不说,提着两柄重剑就径直冲了上来!文莱不躲不避,咧开一张大嘴笑得一脸狰狞,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。两大汉见状却没有一丝停顿,给自己加持了铁皮、蛮力,没有丝毫花哨地选择了继续提速,冲锋!

    文莱那张笑脸就这样越来越近,两大汉眼中闪过一丝疑惑,却感觉到手中大剑实实在在劈到了那个精廋汉子身上。心中的不安让他们瞬间选择错身离开,撤身后他们才发现自己的重剑上没有哪怕一滴的血迹,而刚刚那个精廋汉子却如同一个幻像一样碎裂开来。二人心里一阵惊恐,顿时背靠背站在一块儿,警惕地看着四周。

    文莱反握着匕首,躲在一边的大树上。这才认真地观察着这两个“劫匪”。这年头连劫匪都能配合得这般默契了?文莱看了看天上的太阳,计算着从刚开始离开那伙人到现在遇到这两个劫匪的时间,顿时有了计较。奶奶的,看来这些年在混乱之领过得太安逸了,被这小小的佣兵团长摆了一道都还不知道。看样子小姐是被这伙佣兵团鼓动去冒险了?可那也没必要派两个小喽啰来杀我啊?文莱不由惊叫道:“我靠,这是多大的狗胆!这群浑球还敢绑架小姐?”

    地上两大汉正汗流浃背地观察着周围一动不敢动,被文莱这一声惊叫吓了一跳,然后又立马凝神注视着文莱的一举一动。

    文莱哈哈一笑从树上跳下,“你们两个笨狗熊,想到理由没?要是没想到,老子倒是给你们想到了一个!”刹那间,文莱就诡异地消失在血狼团两人的视线。

    “嘘,放轻松,我手很稳的。不过我如果不高兴了,一生气,没准而手就会发抖了。”文莱的声音鬼魅般响在地上两人耳边。二人正才发现各自脖子上都抵着一把黝黑发亮的匕首,顿时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。

    “对,就是这样。那么现在告诉我,你们打算将我那可爱的小主人绑架到哪去?你们知道她是谁吗?!我的耐心有限,你们只有十秒钟的时间。”文莱手上的匕首加重了些许力道。

    “我们什么都不知道,我们只知道别说你是一个潜行者,就算是人类战士也不敢这么轻易地贴近我们的!去死吧!”两人突地暴起,奋力肘击向文莱肋部。

    文莱眼中精光一闪,身体后缩,双匕迅速抹向两人喉咙,却听到一阵牙酸的摩擦声音,当下急速后撤。看着眼前两人浑身扭曲,肌肉肉眼可见的蠕动隆起,最后变成了两头狼人。

    “跑?来不及了!”两头狼人各自重新提起重剑,瞳孔里满是对鲜血的渴望,嘶吼咆哮着冲向文莱,速度快了较之前快了足足一倍。

    “谁说我跑了?肮脏卑劣的兽人们,难道你们那所谓伟大的兽神就仅仅教会了你们近乎愚蠢的自负么?”两头狼人看着前方的文莱身影渐渐破碎,眼里的嗜血光芒也缓缓消散,而被一种麻木的神情取代。

    神经打击,文莱冲两头狼人背后抽出匕首,然后又狠狠捅进它们的脑袋。心里却是觉得无比荒诞,狼人?兽人?怎么跑到混乱之领来了?它们能穿越魂梦森林?哦,天呐,它们还绑走了小姐。完了完了,这下死定了。文莱一边从兜里取出一方手帕仔细地擦拭着匕首上的血迹,一边想着是先去通知二少爷呢还是继续去寻找小姐。文莱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,又从兜里取出两个刚刚在树上摘下的果子一口一口狠狠地啃着。看着倒在不远处还在阵阵哀鸣抽搐的那匹劣马,文莱从来没觉得像现在这么惆怅过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看样子没什么问题了。再往前走就是闪金镇,穿过闪金镇就是魂梦森林了。”霍格暗自松了口气,那两个兄弟现在还没回来,看样子多半凶多吉少了。“来人,去把葛雷给我叫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头儿,你找我?又出了什么事么?”葛雷也是满脸风尘,从跟那个长臂精廋汉子分开之后,队伍已经全速行进整整五个多小时了。

    “前边就是闪金镇了,带几个手脚麻利的人去买点补给品。咱们在闪金镇歇息半个钟头就继续出发。”霍格扯下腰间的酒壶,狠狠灌了一口后递给葛雷。“这太阳,真他妈的毒。多买点水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,谢谢头儿。对了,那两个兄弟回来没?”葛雷一脸媚笑地接过酒壶。

    “没有,多半已经回归兽神怀抱了。”霍格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啊?!头儿,我一直很疑惑,为啥之前不直接杀了那个长臂汉子,咱们这么多人,杀他岂不轻而易举,何必后面让两个兄弟去阻击呢?咱们的兄弟已经不多了,少主!”葛雷有点不满。

    “葛雷!你是在质问我吗?!”霍格一声大喝,独眼里满是威严,吓得葛雷一缩脑袋。

    “算了,我知道你也是为部族着想。不过,我说过很多次了,咱们的战士、兄弟从来不缺勇气,缺的是眼光,是见识,是脑子!那个文莱站在我面前,我看到的却是一片虚幻,这种人,我们杀得了?他要么实力已经超出了我的认知,要么最少就是一个七八级的大盗贼。不管是哪个,我们都杀不了。杀不了的后果就是这混乱之领,以后我们就待不下去了。派两个人去阻击拖延时间,他就算猜到了也没有证据,能把我们怎么样?别忘了混乱之领可不仅仅只有一个领主,还有一个佣兵公会,在没证据的情况下,他敢对我们怎么样?”霍格指了指自己的眼罩,“别忘了,我的先祖之眼!以后不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,我只需要你们绝对的服从。明白吗?!”

    葛雷闻言立马单膝下跪,右手抚着心脏部位,竟然是最谦卑的效忠仪式。“以菲尔莫斯之名。从今天起,您就是为我引路的伟大狼头。请接受我的忠诚和信仰!”

    “起来吧。葛雷,跟我一起长大的好兄弟。我接受你的效忠,不过我不需要你当我的仆人,而是作为我的战友!血狼部族的未来还要我们一起努力!今天,我们就得带着他们进入魂梦森林。这次,我们侥幸抓住了德隆领主的女儿,不管是对她的血脉研究还是她在混乱之领的影响力,对大祭司的安排很有帮助。我想这次兽神的赏赐应该会很慷慨的。”霍格扶起葛雷,伸出一只手遮住强烈刺眼的阳光,看着这片美丽的土地。终有一日,我血狼一族将不需要再依附任何部族。终有一日,我要让我的子民不再颠沛流离。终有一日,我将恢复菲尔莫斯的无上荣光!